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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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吴中律师团队代理员工劳动争议案件,一审改判,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

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05日 5人看过 举报

2026-09-05

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公司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患病之后长期休病假,后公司出具终止通知。仲裁阶段未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改判,认定公司解除违法,支持工资差额、时效范围内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

一、案情简介

刘先生自入职北京某机电工程公司后一直担任技术员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长期工作使刘先生身患慢性病,开始休病假,公司在医疗期满后出具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仲裁仅支持部分未签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少量工资差额,未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

刘先生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工资差额、防暑降温费、违法解除赔偿金。

二、律师观点

接受刘先生一审委托后,吴中律师团队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病假材料、双方沟通邮件、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仲裁卷宗材料,围绕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性质、医疗期满解除的举证责任、病假阶段工资发放等争议制定诉讼代理方案。

一、二倍工资差额认定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以员工实际正常提供劳动为唯一前提,病假存续劳动关系期间仍可支持对应二倍工资;同时受一年仲裁时效约束,超过时效部分不予保护。二倍工资是法律对公司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只要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就不能因员工休病假、暂时未实际提供劳动直接免除公司签约义务。但该请求适用一年仲裁时效,超过仲裁时效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满一年视为双方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不再计算二倍工资。

二、解除员工是否涉及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满解除有严格的法定两步条件:先要证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还要另行安排合适的新工作,员工仍然不能胜任,才可以依法解除。本案公司未完成另行安排工作的法定前置程序,无法举证完整满足该要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工资差额认定

公司不能未经协商直接自行按待岗、病假标准下调工资,没有合法依据的工资降低,应当补足工资差额。即便员工处于患病阶段,公司也应当依照法律标准发放病假工资;公司在没有履行通知、协商流程的情况下,直接按照待岗标准发放工资,缺乏合法依据,应当补足工资差额。

三、案件结果

经审理,法院采纳吴中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做出如下判决: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支付工资差额。

在此提醒各位员工: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劳动关系存续的病休阶段依然可以主张;医疗期满解除有法定前置流程,公司不能直接简单以生病为由辞退;公司不得随意自主降为待岗工资;高温补贴需要证明岗位属于高温作业。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吴中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曾担任兼职调解员,全国律协及北京律协会员。凭借扎实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继承、工伤赔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1110120********27 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继承、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