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2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魏先生于2018年10月9日入职北京一家公司,担任高级技术研发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月薪为每月4万元。2021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了书面劳动合同,于2024年10月8日到期。
2023年7月10日,公司人事通知魏先生,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要求魏先生待岗,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为其发放工资,魏先生表示拒绝。到了发薪日,魏先生只收到两万八千元工资,HR告诉魏先生,公司决定延迟发放魏先生工资的30%,魏先生不同意,然而公司却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自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公司每月都扣除魏先生工资的30%,魏先生曾多次要求公司补足,但公司均予以拒绝。魏先生不愿离职,但公司又不予足额发放工资,无奈之下,魏先生找到了吴中律师团队,希望能帮助其妥善解决被公司欠薪一事。
二、律师分析
吴中律师团队了解完事情经过后,告知魏先生,公司不足额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本案中公司的做法在实践中也非常多见,因为经济效益不好而让员工待岗,每月给员工发两千元左右的工资,员工一旦接受待岗,不仅返岗复工的时间未知,而且时间久了以后更是难以取证维权,即使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也会使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金额大幅度减少。魏先生拒绝待岗后,依然正常工作和提供劳动,获得足额劳动报酬是魏先生作为员工所享有的权利,公司无权在不经过魏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延迟发放30%的工资,对此魏先生有权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在职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在吴中律师团队的分析和帮助下,魏先生最终选择了提起劳动仲裁,因吴中律师团队的介入比较及时,取得的证据较为完善,一番激烈的庭审辩论后,仲裁委最终支持了我方的主张,裁决公司支付魏先生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七万两千元。
很多时候,公司的调岗降薪或不安排工作、拖欠工资甚至要求员工自行离职的通知都比较强硬,员工个人很难转圜,即使知道公司违法,也不知如何高效便捷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只能向公司妥协。在实践中,遇到类似的事情时不必担心,可以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前期介入,指导与公司沟通和取证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